《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由中国文化大儒孔子收编了自西周初年至春秋中期大约500多年间的305篇诗歌。《大雅》主要是西周时期的诗,是周代史诗;《嵩高》一诗就是叙写了申伯公为中华谢氏“共祖炎黄”的受姓始祖被授封全过程的史实,是最早记载中华谢氏渊源的原始历史文献,是一部西周南方邦国谢邑的开国史诗。
《诗经·大雅·嵩高》全文是——
崧高维岳,骏极于天。维岳降神,生甫及申。维申及甫,维周之翰,四国于蕃,四方于宣。
亹亹申伯,王缵之事,于邑于谢,南国是式。王命召伯,定申伯之宅,登是南邦,世执其功。
王命申伯,式是南邦,因是谢人,以作尔庸。王命召伯,彻申伯土田,王命傅御,迁其私人。
申伯之功,召伯是营,有俶其成,寝庙即成。既成藐藐,王锡申伯,四牡蹻蹻,钩膺濯濯。
王遣申伯,路车乘马,我图尔居,莫如南土。赐尔介圭,以作尔宝,往近王舅,南土是保。
申伯信迈,王饯于郿,申伯还南,谢于诚归。王命召伯,彻申伯土疆,以峙其粻,式遄其行。
申伯番番,既入于谢,徒御啴啴,周邦咸喜。戎有良翰,不显申伯,王之元舅,文武是宪。
申伯之德,柔惠且直,揉此万邦,闻于四国。吉甫作诵,其诗孔硕,其风肆好,以赠申伯。
全诗共八章,开篇就以中岳嵩山雄伟高大的气势起兴,点明申伯是炎帝后裔四岳之后,源出洛邑,成长在以炎黄二族为主体的中华民族大融合之发源地的神灵环境中,是捍卫周王朝美好江山的栋梁之材。
诗一开头就用性隆冬不凋、四时长见、有松之操的菘菜,和位于华夏中央的高山即中岳嵩山及嵩山顶峰名峻极峰比天高峻比天高贵的描述,使人不得不联想到上古时神农炎帝族从西北迁入黄河中游后,曾长期居住在嵩山与箕山附近的伊水洛水流域,从原始人群的游牧生活发展为种植五谷菜蔬的定居生活,解决了民以食为天的大事;不得不联想到炎帝族其中一支部落首领伯夷,崇拜山岳,号称“四岳”;不得不联想到第一个统一华夏各部落成为共主的天子黄帝到大禹都生活在嵩山一带,常游于嵩山之巅,至此这里成为中华民族开始进入农耕社会的发源地,成为炎黄二帝引领古代华夏族由野蛮时代走向了中华文明时代,成为华夏多民族相互交融之地,炎黄二帝也成为中华多民族的共同祖先,因此各族人民都称自己为“炎黄子孙”;不得不联想到周武王初灭商,周公在嵩山附近建造了洛邑,成为了周王朝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这里的嵩山,誉为我国历史发展的博物馆,嵩山是人们心目中的神山,这里地灵人杰,诞生了四岳之后甫和申,成为周宣王中兴、繁荣昌盛、四方顺安的支柱骨干。
诗中言申伯其人,“亹亹申伯”,“申伯番番”,勤勉不倦能力强、勇武有豪情的申伯,论贤德,“柔惠且直,揉此万邦,闻于四国”;论才能,“文武是宪”,“戎有良翰”,能“揉此万邦”;论功望,证讨玁狁有国功,是“四国于番,四方于宣”的“维周之翰”;论贵贱,是炎帝后裔四岳之后,是王亲国戚,是在朝的卿土;论宗法关系,是 “王之元舅” ,甥舅关系。申伯完全符合西周宗法用人制度的条件,是周宣王朝“我图尔居,莫如南土”、“南土是保”的理想人物。
《周书·武成》载:“天休震动,用附我大邑周……列爵惟五,分土惟三,建官为贤,位事惟能。重民五教,惟食、丧、祭,惇信明义,崇德报功。垂拱而天下治。”这宗法分封爵位制和井田制是西周王朝完备而成熟的治国大政方针。周武王建国后,大封同姓异姓国,初封71个诸侯国,其中兄弟国15个,同姓国40个,也封异性国,对有大功的姜尚封于齐,后齐又分封申、吕等异性国。《吕氏春秋·观世》云“周之所封四百余,服国八百余”
西周的宗法分封爵位制度是把政权、族权、神权“三合一”的奴隶社会的政治制度,是上层建筑;井田制是奴隶社会土地公有化制度,是国有化的经济制度,是经济基础。在宗法制度下,奉行嫡长子继承制,规定正妻所生长子为嫡,为大宗;支子为庶子为小宗。周天子以嫡长子为继统,始终是大宗,姬姓,无氏;众庶子是小宗,姓不变,分封国、邑为氏。异姓有功的贵族,则通过联姻成为甥舅,分封为诸侯,以土为氏,也纳入宗法关系。周宣王元舅申伯“于邑于谢”就是申氏改封为谢氏,纳入周王朝宗法关系的。《史记·夏禹下》云:“中国赐土姓,祗台德先,不距朕行。”《古今印史》云“古者姓统族,族统氏”,“胙之土而命之氏”是古代天子建德之举,到了实行宗法制的西周时代,“姓”与“氏”成为了周王朝统治人民的工具。《周礼·地官司徒》云:“族师各掌其族之戒令政事。月吉,则属民而读邦法,书其孝弟睦姻有学者。春秋祭酺,亦如之。以邦氏之法,帅四闾之吏,以时属民,而校登其族之夫家众寡,辨其贵贱、老幼、废疾;八闾为联,使之相保相爱,刑罚庆赏,相及相共,以受邦职,以役国事,以相葬埋。若作民而师田行役,则合其卒伍,简其兵器,以鼓铎旗物帅而至。掌其治令、戒禁、刑罚。岁终,则会政致事。”又云:“凡国之大事,致氏、大故、致余子,乃经土地而井牧其田野。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四甸为县,四县为都。以任地事而令贡赋。”《谷梁传·宣公十五年》云:“古者三百步为里,名曰井里。”《孟子·腾文公上》云:“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春秋左氏传·桓公二年》云:“古之天子治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庶人工商各有分亲,皆以等衰。是以民服事其上,而下无觊觎。”《周礼·王制》载:“王者之制禄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天子之田方千里,公侯之田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不能五十里,不合于天子,附于诸侯曰附庸。”从以上这些西周制定的典章制度看出,是根据血缘关系、亲疏远近关系和功劳大小确定起一套土地财产和政治地位的分配与继承的制度,利用册封,周天子把土地以及居民赐给受封的诸侯,诸侯再在自己的封地里经天子批准后分封卿大夫,卿大夫又在自己的封地里分封士,最底层的是束缚劳作在以“井”型为单位的土地上的无姓无氏的广大奴隶和生活在国都近郊的以“田”型为单位的土地上的与王族同族的众多平民们,使周人产生了“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平民—奴隶”的等级之分, 这样自上而下的治权与族权合一,于是乎全国形成了一个以中央集权的周王室为中心,向四周辐射,由四周拱卫的统一的等级分明的宗法政治结构和国家体系,“国”和“家”密切地结合在一起,保证了周王朝对全国的统治和国家的强盛。周王朝在实施宗法分封制和井田制同时,大力推行礼制,积善修德,和悦百姓,施善政于天下,人人遵守符合自己身份的行为规范,天人合一,使政权不但得到族权并得到神权的配合,共历三百多年的西周成为中华古典文明的重要时期,致使周王朝在中华历史上统治了八百多年。
为了保证周王朝中央集权的体制不受到威胁,维护对地方诸侯国的统治,防御四方夷狄的干扰侵犯,还在王畿外的四方建邦国设方伯。《周礼·夏官司马》载:“制畿封国,以正邦国”,“方千里曰国畿,其外方五百里曰侯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旬畿,又外方五百里曰男畿,又外方五百里曰采畿,又外方五百里曰卫畿,又外方五百里曰蛮畿,又外方五百里曰夷畿,又外方五百里曰镇畿,又外方五百里曰蕃畿。”《礼记·王制》云:“天子百里之内以共官,千里之内以为御,千里之外设方伯。五国以为属,属有长;十国以为连,连有帅;三十国以为卒,卒有正;二百一十国以为州,州有伯。”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副编审邵蓓《西周伯制考索》说,“西周王朝针对殷商旧族、蛮夷异族势力强劲地区设立方伯,由力量强大的地方诸侯,主要是姬姓王亲和异性姻亲诸侯出任,其权力主要体现在奉王命讨伐反叛的诸侯及敌对戎狄方面”,“方伯从周王获得的主要是征伐、监督、祭祀,对所控制的诸侯国内部事务没有管理权”,“周王任命地方诸侯之贤明者为诸侯长,管理一方诸侯之事,王亲赐弓矢,可以征伐本方违背周王政令的诸侯,此类诸侯称为方伯、侯伯、州牧”;文中还说,《诗·嵩高》“此诗所记周宣王之封王舅申伯于谢,掌管南方诸侯之事,申伯即为南方诸侯之伯长”,“郑玄笺:亹亹然勉于德,不倦之臣有申伯,以贤入为周之卿士,佐王有功,王又欲使继其故诸侯之事,往作邑于谢,南方之国皆统理,施其制度。时改大其邑使为侯伯。”清人李黼平《毛诗纳义》云:“自共和时,荆楚渐张,故召穆公追荆至洛之役。宣王时,势当又炽,南方诸侯必有畔而从之者,故加申伯为侯伯,以为连属之监,一时控制之宜,抚绥之略,皆于此诗见焉。”
《嵩高》此诗主要记述了周宣王赐封申伯于谢邑时,“以九仪之命正邦国之命”、“九命作伯”的全部经过。《周礼·王制》载:“制三公一命卷,若有加则赐也,不过九命;次国之君,不过七命;小国之君,不过五命。”《周礼·春官宗伯》又载:“以九仪之命正邦国之命,壹命受职,再命受服,三命受位,四命受器,五命赐则,六命赐官,七命赐国,八命作牧,九命作伯。……上公九命为伯,其国家、宫室、车旗、衣服、礼仪,皆以九为节;侯伯七命,其国家、宫室、车旗、衣服、礼仪,皆以七为节;子男五命,其国家、宫室、车旗、衣服、礼仪,皆以五为节。王之三公八命,其卿六命,其大夫四命,及其出封,皆加一等,其国家、宫室、车旗、衣服、礼仪,亦如之。”
诗的第二章是说周宣王承继先王传统和“维周“大业,根据当时形势要求,决策在南方建立邦国,选址在地处南方战略重要位置的与周王族同族的伯爵级谢国,建造邦国的都城谢邑,并决定在周王朝内为卿士的元舅申伯去任南方邦国谢邑之主。为什么要选址在古谢国建谢邑呢?当今著名的谢氏历史文化研究学者、江西宁都谢燕颉在《四探古谢邑的准确地理位置》一文中说,古谢国“北为申国,南为蓼国,东北是应、缯两国,西北为吕国,东南为唐、随两国,西南为邓国”,在这里新建的“古谢邑地理位置一目了然,古谢邑在申、应、缯、唐、随、蓼、邓、吕等国之腹地”。依此看来,古谢国的土疆是建立南方邦国的理想之地,再加上古谢国是和周王族同为黄帝后裔的伯爵诸侯国,改有甥舅关系的申伯为谢,更强化了周王族与宣王元舅申伯的宗法之宗情,更有利于谢邑邦国之主申伯为方伯去“揉此万邦”,对四周诸侯国的监控调制,防范南方楚夷的侵扰。
于是,“王命召伯,定申伯之宅”,确定修造南邦谢邑之都城申伯宫室寝亩的宅基之地。根据“匠人建国,水地以县,置槷以县,眂以景,为规,识日出之景与日入之景,昼参诸日中之景,夜考之极星,以正朝夕”这《周礼·冬官考工记》所制定的要求,先在古谢国土疆上选址,然后按照“匠人营国,方九里,旁三门。国中九经九纬,经涂九轨,左祖右社,面朝后市,市朝一夫。……王宫门阿之制五雉,宫隅之制七雉,城隅之制九雉;经涂九轨,环涂七轨,野涂五轨。门阿之制,以为都城之制。宫隅之制,以为诸侯之城制。环涂以为诸侯经涂,野涂以为都经涂”的规定,在古谢国土疆上圈地建城。《周礼·夏官司马》云:“量人掌建国之法,以分国为九州,营国城郭,营后宫,量市朝道巷门渠。造都邑,亦如之。”如果谢邑城是为王之城隅之制,占地方九里;如果是为诸侯之城制,占地方七里;如果为都城之制,占地方五里。
于是,王命“登是南邦,世执其功“,鉴于申伯在朝内为官时,立有国功,论功该建邑城以奖之。“于邑于谢”后的谢邑为周南国联邦制的诸侯国,由原来的伯爵级升为侯伯级了,又周礼王制“天子之卿视伯”、“及其出封,皆加一等”的申伯本人,也由伯爵升为侯伯爵了,按照西周宗法制定的“诸侯世子世国,大夫不世爵,使以德,爵以功,未赐爵视天子之元土”的继承法,改申为谢的申伯嫡长子孙世袭其爵位,庶子为其大夫,如有国功,可以赐爵,传承“胙之土而命之氏”,继承其事业而福祚长。
《史记·三代世表》云“古诸侯以国为姓”,既然诗中已记载明白改申从谢的宣王元舅申伯的世子和庶子们“世执其功”都有不同的继承权,按照西周宗法规定,自申伯授封谢邑后就胙土为谢氏了,其嫡长子孙自然世代为谢氏了。但在探讨谢源时仍有认为周宣王元舅申伯没有改为谢氏,不是这首诗中都言“申伯”吗;不是史上有称谓“谢邑”为“南申”、其方伯称谓“南申伯”吗;“谢邑”不是周南国名,而是申国之都城,或曰是申伯之采地;而授封谢邑的宣王元舅申伯不是谢邑国君,仍是申国之君;申伯的嫡长子嫡长孙继承的仍是申国之君位。在“宣王七年(公元前821年),王赐申伯命”去谢邑初时,郑笺云“申伯忠臣,不愿离王室”,但接受了“九命为伯”、“于邑于谢”后,如果申伯本人未“胙土”为“谢氏”,也没有“生子为姓”谢氏,其世子也没有“世国”谢邑,甚至130多年间的几代子孙都没有承继为谢氏,直到楚文王二年(公元前688年)借道邓伐申、吕、谢,并入楚疆后,四处逃散的申伯之后裔及其邑人,为了纪念和怀念谢邑才以邑为氏的;那么如是说,周宣王元舅申伯不仅抵制了古代天子赐姓命氏之举,而且对抗了西周王朝以“姓”和“氏”统治人民的宗法制长达130多年,这个对抗王命可算胆大命大了。《周礼·王制》云“诸侯之于天子也,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五年一朝。……有不举者为不敬,不敬者君削以地;宗庙有不顺者为不孝;有功德于民者,加地进津”,而且西周宗法制在邦国内设有“族师掌其族之戒令政事”,那么,这个不敬不忠不孝不顺的申伯及其子孙至少早就该削地绌爵无氏了。还有,这130多年间几代裔孙都没有以谢邑为谢氏,按照“君子之泽五世而斩”,这个受封谢邑的周宣王元舅申伯怎么能配当谢氏始祖,而谢氏之源究竟在哪里哩?这些认知不无道理,不过都是把申国君主申伯和谢邑邦国方伯周宣王元舅申伯合二为一,把申国和谢邑邦国合二为一,把史上俗称谢邑为“南申”以为是申国属地或都城,或申伯之采地,把史上俗称“南申伯”以为周宣王元舅是申国君主申伯,把《嵩高》诗中所写的周宣王元舅申伯以为是申国君主申伯,把曾在王朝内为卿士视伯而后迁任为方伯仍习俗称旧职的周宣王元舅申伯,以为是申国君主申伯,这些“以为”是把两个不同诸侯国不同爵位的申伯混淆为一人而已。如果说古谢国是申国属地,谢邑是申国之都城或申伯采地,那两个伯爵国的土疆合起来就是方百四十里,或者方百二十里,即使申国升为侯爵级的南方邦国,其土疆也只有方百里,这是不合乎西周“列爵惟五,分土惟三”的分封制度规定的;但从《嵩高》诗中交代的,并没有说申国是“南国是式”“式是南邦”的邦国,而是“于邑于谢”的谢邑!《说文解字》注“邑,国也,尊卑有大小”,《康熙字典》注解“邑,又侯国称邑”。当然这个“邑”不是“四井为邑”的“邑”,也不是“方五里”为都城的“邑”,而是加大古谢国土疆后改封给周宣王元舅申伯任南方邦国方伯其土疆有“方百里”的谢邑。按《周礼·王制》“天子之县内诸侯,禄也;外诸侯,嗣也”所定,事实上申国国君申伯和周宣王元舅申伯应各是一人。宣王元舅申伯在周王朝内为官作卿士时只有“视伯”之爵禄,申国国君应是另有其人,其元舅申伯受命改申氏从谢为谢邑邦国方伯后,申国国君也是另有其人;据《汲冢纪年》载“平王奔西申而立”,说明申国是单独存在的;也说明灭西周的申侯也不是宣王元舅申伯之宗子;更能说明宣王元舅申伯改申从谢只是其本人改申氏从谢,不是改迁申国从谢,更不是谢邑从属于申国;也就是说明申国国君申伯和谢邑邦国任方伯的申伯各是一个人,各是不在一地的两个诸侯国之君,各是两个不同姓氏之祖。为什么《嵩高》诗中仍言“申伯”,改申从谢后史上仍有称“南申”、“南申伯”,而不称“申侯”或“谢侯”、“谢伯”什么的呢?因为其人本是申氏人,是周宣王元舅,是周王朝内任卿士,按周礼王制“天子之卿视伯,天子之大夫视子男,天子之元士视附庸”爵位规定,都为“伯”,故称谓“申伯”;任周南国谢邑之主后为方伯,也是“伯”,遵从当时习俗,在王朝内为官的称谓,外迁作官后的称谓仍沿用在王朝时的称呼“申伯”,故人们不改其称呼为“谢伯”、“谢侯”什么的;而史上称“谢邑”为“南申”是因王命谢邑为“式是南邦”“南国是式”申伯任方伯而冠之“南申”,袭用习俗称呼其本人“申伯”、“南申伯”,算是一种当时人们亲切之尊称吧。而且申伯本人受封谢邑改申氏从谢后,周宣王可以说是用同姓诸侯的礼仪善待的,其礼遇之诚,规格之高,皆言于《嵩高》诗中。
诗的第三章是王命申伯,“因是谢人”,谢邑的地方政权体制是“南国是式”“式是南邦”的周王朝之南方联邦制的诸侯国;“因是谢人”,南方邦国之名改“谢国”为“谢邑”;“因是谢人”,古谢国作为你的附庸,谢邑的土疆主体是古谢国的土疆;“因是谢人”,谢邑的主体邑人是古谢国之居民;“因是谢人”,因是和周王族同为黄帝族后裔的谢人,只有让有甥舅关系的元舅申伯赐封谢邑,“胙之土而命之氏”,根据“姓不变氏可变”的原则,委屈一下元舅,改姜姓申氏为姜姓谢氏,纳入周王族宗法关系;“因是谢人”,周宣王大胆革固鼎新,改过去单一分封同姓异姓国为两姓同氏国的赐姓命氏之创举,让炎黄二帝的后裔和谐地磨合在一起,使宣王元舅申伯成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位由天子钦定的“共祖炎黄”的中华谢氏的受姓始祖。
古往今来,不少史学家认为“谢国”改封成“谢邑”后,是被灭了,甚至说是周王朝派军队灭后赐给申伯的,由于亡了国,灭了族,不再是黄帝族任姓谢了。如是说宣王元舅申伯是一个屠城族人的刽子手,怎能配当中华谢氏始祖哩?还是北宋欧阳修用词恰当,谢是“失国”,并没有失“谢”,而是姜姓之申氏申伯改申氏为谢氏。当时不服姜申伯“于邑于谢”、不愿作庸的以国为氏的任姓谢氏族人,流徒他乡,以示反对。清代都懿行在《丽书堂文集·谢氏族谱序》中云:“周王室封舅申伯于谢,而任姓之谢始微。”这就是说,改邑后的“不合于天子,附于诸侯曰附庸”的古谢国,仍然有“不能五十里”的土地和政治权,不过只有半主权,要直接服从谢邑邦国方伯申伯之领导和交纳贡赋,而致此开始实力弱微而不能再彰显了。推行周礼治国的西周王朝,“以德配天,明德慎罚”,十分注重讲仁讲德;而敬天敬宗保民忠孝的施行仁政的周宣王,不会用蠢方式去灭了地处南方战略要地的而且是和周王室同族的古谢国。他采用的是在给周南国命名时,不是把“谢国”直接改命为“南国”“南邦”或是“申邑”什么的,而是用“中庸”之策,将同姓谢氏之“国”字改成“邑”字,将异姓申氏改“申”为“谢”任其为邑主,使爵位升高、土疆增大的谢邑成为改革后的“式是南邦”“南国是式”的联邦制的地方政权,有土疆,有都城,有伯主,使同姓之谢氏和异姓之谢氏同为一个谢氏共处在自己的邦国里,共同履行“南土是保”“揉此万邦”的神圣职责。
于是,“王命召伯,彻申伯土田”,根据西周王制的规定,周宣王命令召伯去划定给申伯的爵禄土田,测定其经界,正其赋税。《周礼·王制》载:“王者之制禄爵,……制农田百亩,百亩之分。上农夫食九人,其次食八人,其次食七人,其次食六人,下农夫食五人,庶人在官者,其禄以是为差也。诸侯之下士,视上农夫,禄足以代其耕也,中士倍下士,上士倍中士,下大夫倍上士,卿四大夫禄,君十卿禄;次国之卿三大夫禄,君十卿禄;小国之卿,倍大夫禄,君十卿禄。……方伯为朝天子,皆有汤沐之邑于天子之县内,视元士。”
于是,“王命傅御,迁其私人”,在召伯给侯伯爵的申伯以“君十卿禄”土田和以方伯在天子县内有“汤沐之邑”即“四井为邑”的土田划定好后,宣王又命令辅助王政的傅御官,将天子县内四方里之土田安置申伯家人私有,作申伯还朝觐见天子洗尘休憩的场所,将新建谢邑城郊土田,以“田”为单位划分给申伯带去的族人耕种。按周礼宗法制规定,在天子县内只有同姓诸侯之族人才能有“田”字型土田的,而申伯能享受天子县内“四井为邑”的土田,说明周天子是用同姓诸侯的礼遇善待改申从谢的申伯的。
诗的第四章是说,为了奖励申伯立下的国功,由召伯建筑大军修造的谢邑新城,墙垣厚实是坚城,其治世处所和开元宗庙,都富丽堂皇面貌新。《告子》云 “诸侯之地方百里,不方百里,不足以守宗庙典籍”,谢邑修有宗庙,说明其土疆方百里,宗庙代表国家、社稷,说明谢邑是侯国名。《左传·隐公元年》注云“凡邑有先君之庙曰都,无曰邑”,说明谢邑也是都名城名,不是“四井为邑”之邑,也不是大夫采地“家邑”,而是谢邑邦国之都城。《周礼·王制》曰:“宗庙,有不顺者为不孝,不孝者,君绌以爵”,“天子诸侯宗庙之祭……天子祭天地,诸侯祭社稷,大夫祭五祀”。《礼记·曲礼》又云“支子不祭,祭必告于宗子”。这些西周宗法规定,说明谢邑修有宗庙,昭示改申从谢后的申伯就是谢氏宗主,也是南方邦国之方伯,掌有“绌爵”和“祭祀”等地方大权,是两姓同为谢氏的受姓始祖和镇守南方谢邑邦国的开元始祖。
于是,“王锡申伯,四牡蹻蹻,钩膺濯濯”。“锡”通“赠”;“膺”,即“樊缨”。周宣王用其最高的礼遇,赠送给申伯的四匹雄马,强壮勇武,套在马颈腹上的带饰和公车上的旗物,光彩鲜,闪闪明。《周礼·春官宗伯》载:“巾车掌公车之政令,辨其用与其旗物而等叙之,以治其出入。王之五路:一曰玉路,锡,樊缨,十有再就,建大常,十有二斿,以祀。金路,钩,樊缨九就,建大旂,以宾,同姓以封。象路,朱,樊缨七就,建大赤,以朝,异性以封。革路,龙勒,条缨五就,建大白,以即戎,以封四卫。木路,前樊鹄缨,以田,以封蕃国。从诗中用“锡”“钩”“膺”(即“樊缨”),昭示周宣王以其“玉路”的礼仪,以“同姓以封”的“金路”,赐赠车旗、四匹带饰雄马的公车,以“车服”定申伯之出入等次,展示其方伯侯爵之位,标明其宗族之宗主身份,也同时说明古谢国是周王朝同姓之国。
诗的第五章是说,周宣王赐给申伯上任谢邑为方伯的车马和赐其“介”及“圭”命其爵位、权利和职责的同时,十分亲密地作了一番恳切的思想交流和谆谆叮嘱。诗中“遣”,送、归故郡、赐车马曰“遣”:“路”同“辂”;“乘”,四马一车为“乘”;“介”,披甲,这里代指官服戎装、弓矢、上方宝剑等物;“圭”,《说文》注“圭,瑞玉也,上园下方,圭以封诸侯,故从重土”,其镇圭尺有二寸,桓圭九寸,信圭、躬圭各七寸,信圭刻人形伸也,躬圭刻人形屈也,《周礼·春官宗伯》云“以玉作六瑞,以等邦国:王执镇圭,公执桓圭,侯执信圭,伯执躬圭,子执谷璧,男执蒲璧……以朝觐、宗遇、会同于王。诸侯相见,亦如之”;“近”(jì),表语气,犹“矣”。
周宣王赠送其诸侯乘坐的车马后,在命申伯上任前,召见了他,庄重地赐其镇国之宝“介”和“圭”。《周礼·地官司徒》云:“守邦国者用玉节,守都鄙者用角节。”《周礼·王制》载:“诸侯赐弓矢,然后征;赐铁钺,然后杀:赐圭瓒,然为鬯。”王亲赐“介”,赐予了申伯统理南方诸侯国的大权,防御楚夷侵扰的职责;王亲赐“圭“,“守邦国者用玉节”,赐予了申伯守邦国为方伯的爵位,是执“信圭”的侯伯;赐予了申伯祭祀其社稷之宗主身份,分封为南方谢邑邦国的诸侯;也说明谢邑是邦国而不只是一座都城。
申伯受命时,周宣王还对起初“不愿离王室”的申伯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我图尔居,莫如南土”,“往矣王舅,南土是保”呵!尊贵的王舅呵,“天休震动,用附我大邑周”,为了我周宣王朝的安定兴旺,为了周民族的团结和谐,为了国家的统一富强,抚绥南方是当朝之头等大事,周王室于是决定“于邑于谢”,建立南方邦国;尊贵的王舅呵,朕左思右想,神灵造就了你我,我们都是有优良传统的炎黄子孙,你资兼文武,望重屏藩,你贤德柔惠雄伟,你国功蕃宣足式,你是我周王室的忠臣,只有你元舅申伯去南方居处最适合;尊贵的王舅呵,当然你初时不愿离开王室,我理会你是不愿失掉申氏,但我周王族同姓的谢国却失掉了原来的伯爵作了你的附庸,你我都要失小我而顾全大我,你到了谢邑,组合成新的联邦式的诸侯国,共为一个谢氏,按祖制,你我甥舅,你改申氏为谢氏后,你就是谢氏之宗主,你就是谢氏之大宗,纳入了周王族的宗法关系,你我更亲了;亲爱的王舅呀,请快速前往谢邑上任吧,和那里的谢氏族人共同去履行保卫我大邑周之南土的神圣职责呵!
接着,诗的第六章是说申伯乐意接受任命后,爽快地启程去谢邑,周宣王践行送别,并令召伯去定准谢邑疆界,以积粮兴邦。全诗二至六章叙写了周宣王的优渥封赠及不同寻常的礼遇,在赐封时还反复叮咛,殷勤眷注,虽说不感慨涕零,就是铁石心肠也会被感化,受赐封的申伯总该表个态吧,总会情溢于表吧,因此,我就以申伯受封后之情态行为表现来理解此章和下一章之诗意。诗中“信迈”,《康熙字典》注“信:悫也不疑也不差爽也、守命共时谓之信、侯执信圭”;“迈”:往也,又与“劢”通、勇往直行之意;“还”,我理解为“退”之意;“谢”,我理解为“拜赐”之意。如是这样理解,其诗意就是说,周宣王在周京都之郊郿地为远行上任的申伯备酒送行,申伯守命共时,手执信圭拜见了宣王,退在南方,面北拜谢厚赐之恩德,待祭祀路神后,爽快地喝了王赐的送行酒,表示诚心诚意地旋归南方受封之地谢邑,诚实勉力地勇往直行,以布其德,完成周宣王朝赋予的历史使命。
于是,“王命召伯,彻申伯土疆,以峙其粻,式遄其行。”《周礼·地官司徒》云“封国,则以土地”,“封人掌设王之社壝。为畿,封而树之。凡封国,设其社稷之壝,封其四疆,造都邑之封域者,亦如之。令社稷之职”,“凡造都邑,量其地,辨其物,而制其域,以岁时征野之赋贡”。这是周宣王最后命令召伯随申伯前去划定封赐谢邑邦国方百里的土疆,同时按“周法什一而税而之彻”的天下之通法,贮备其足够的米粮,加速实行“式是南邦”“南国是式”的联邦式地方政权制度。
天苍苍,地茫茫,谢邑土疆今何方?《河南省第六行政区域沿革稿》云:“谢,古邑名……其城在今河南省唐河、南阳县两县交界处的涧河附近。”江西宁都谢燕颉在《四探古谢邑的准确地理位置》说,“千里洛邑,百里宛城。看来古谢邑或棘阳城,应在以金华乡东谢营为中心,北起梅溪水北的谢庄,南至礓石河北苍台谢家庄的白河东滨、唐河西畔”。上世纪南阳谢营出土了西周晚期青铜器铭文“南申伯”,唐河谢家庄出土了双龙环抱的石刻碑文“式是南邦”,证明了古制方百里土疆的谢邑祖地就幅员在这片土地上。
诗的第七章是说,领衔周南国方伯的申伯勇武有豪情,带着其军旅前往谢邑入新城,步卒车骑军容盛,周邦诸侯贵族和全国百姓都皆大欢喜,都纷纷评说,赞颂周宣王“于邑于谢”建立南方邦国的举措是正确英明的,拥护姜申伯改申从谢任方伯:国有栋梁得安宁,尊贵显赫贤申伯,周王元舅封疆臣,既有文德,又有武功,足以为法于天下,“揉此万邦”“南土是保”矣!
诗的末章,述写了申伯荣归封地,不负君望,不失民意,功德卓著,誉满四海;因此,西周王朝的内史大臣尹吉甫作了这首用于诸侯朝会或贵族宴享的朝廷正声雅乐歌辞《嵩高》,赠送申伯以记大功。
感谢“文以服众,武以威敌”、“事业文章,炳然千古”的尹吉甫,写下了这首与世长存的与中华谢氏息息相关的叙事历史的诗歌杰作,感谢中华文明文化传播者、全世界儒学大师孔子将其收入中国史上最早典籍《诗经》中,这是中华文化灿烂辉煌的珠宝,为我们中华谢氏溯祖探源敦亲睦族、传家承绪宏扬祖德,为其研究伦理道德训规礼俗、宗族精英人文古迹,为中华谢族人广联宗谊、和谐共荣、振兴中华,为中华谢氏文化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真实可靠可信的科学合理的最早最有价值的原始历史文献依据。
言而总之,读《嵩高》诗文,结合周礼典章制度,使我敷浅之认知有九:
其一由“于邑于谢”“因是谢人,以作尔庸”,认知到在未建谢邑前,就有谢人族居在这里,王命不更“谢”,而只更“国”为“邑”,而是赐元舅申伯改申氏为谢氏,以及宣王赐申伯享有天子县内“汤沐”之家宅,和以“玉路”礼仪赐“金路”之“钩膺”车服,都是以“同姓以封”的礼遇,证实古谢国是黄帝族谢氏族居之地,是和周王族同姓之诸侯国,如是异性谢氏原族居这里,周王不会如此赐邑名和以“同姓以封”的礼遇善待申伯的。
其二谢国、谢邑、申国三者之关系要弄清楚明白,即都是当时西周存在的诸侯国,都是古代天子“胙土命氏”的诸侯国。谢邑是周南国之邦名,土疆方百里。谢国在申伯为其方伯后成了谢邑邦国的附庸,土疆不足五十里;申国成了谢邑邦国的连属,是伯爵诸侯国,土疆七十里。宣王元舅申伯“于邑于谢”,不是迁申于谢,也不是谢从属于申,而是谢邑是谢邑,申国是申国,各是一个独立体的地方政权,不过谢邑是一个周南国联邦制的诸侯国。
其三“谢邑”既是国名,也是城名都名,但不是申国之都申国之城,也不是申伯的家邑采地。
其四谢邑申伯或曰“南申伯”,和申国申伯各是一个人,各是一个诸侯国君。谢邑申伯或曰“南申伯”,专指“王之元舅”、周王朝内任卿士视“伯”、王“九命作方伯”的改申从谢“于邑于谢”的申伯其人;而申国的申伯是指其爵位为“伯”的历代国君,不是专指某一个人,所以,不能把谢邑申伯和申国君申伯混合为一。
其五周宣王元舅申伯授封谢邑,改申为谢,是王命胙土改其申氏为谢氏,不是改申国为谢。
其六西周天子胙土命氏之举,以姓统族,以族统氏,作为统治人民的工具,周宣王元舅申伯改申从谢后,除了当时的奴隶例外,其子民不会在130多年后才以邑为氏的,这胙土就为氏才符合西周王朝施行宗法制和中华民族姓氏发展的历史。
其七周宣王元舅授氏为谢后,仍称呼为“申伯”或“南申伯”,不称其“谢伯”“谢侯”,一是元舅称“伯”;二是周王朝内任职卿士的称“伯”:三是在王庭为官称其“申伯”,外迁升举后根据当时习俗仍袭用在朝时称呼其原名“申伯”;四是受封谢邑后为“方伯”,仍袭用当时习俗称呼其原名“申伯”,这是世人对“王之元舅,文武是宪”“柔惠且直”“于邑于谢”的“亹亹申伯”其人的尊称。申伯其人的贤德才能功望精神永远融入中华谢氏文明文化中,让中华谢氏世代传承而光大发扬。
其八从新建谢邑“寝庙既成”,从“王锡申伯”之车服,以同姓以封的礼仪,从任方伯享受天子县内同姓诸侯拥有的汤沐家宅土田,从“胙之土而命之氏”(“于邑于谢”),纳入了周王族大宗关系,其申伯也成为谢氏大宗,自此,黄帝族任姓谢氏和炎帝族姜姓谢氏由天子册封合为同一个谢氏。其或曰周申伯或曰南申伯或曰姜申伯或曰谢申伯者,成了由古代天子赐封的共祖炎黄的中华谢氏受姓始祖,并且王命“世执其功”。
其九谢氏受姓祖地以南阳说或“唐河、南阳两县交界处”之说为宜,由西东迁的申国在信阳,那是申氏之祖地,古谢国或谢邑在今南阳市宛城区谢营和南阳市唐河县苍台乡谢家庄这古制方百里的一大片土疆上,都为南阳市所辖。这里的一石一土,都是祖地;这里的一山一水,都是亲;这里的一草一木,都是情;这里的祖地谢氏宗亲,和海内外客籍谢族人,都是血肉相连心心相印,有道不尽的手足亲,有述说不完的血浓于水之情。
读罢此诗,我之拙见,惟恐言不尽意,冗词赘句而不厌其烦,文理句读也千孔百洞,但“因是谢人”,我爱我之谢氏,正如谢开平宗亲在谢氏联谊会歌所言之“爱我华夏,爱我家乡,宗亲联谊,共创辉煌”,所以,我鼓足勇气,写了这篇以其昏昏使人昭昭之所见,谨以敬贺中华谢氏宗亲联谊总会诞生,并恭请谢氏文化研究专家学者赐教,诚盼族人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