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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斑竹

时间:2018/10/10 22:17:18 点击:

  核心提示:中华谢氏网各版招数名版主,有意向者请到建议申请版申请,并将申请贴的地址回复在斑竹申请贴里。        相关条件:          《斑竹申请管理规定》...

中华谢氏网各版招数名版主,有意向者请到建议申请版申请,并将申请贴的地址回复在斑竹申请贴里。
    
    相关条件:
    
                               《斑竹申请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谢氏论坛规定》,为规范社区斑竹(含斑竹、实习,以下相同)的申请和审批流程,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符合下列任职条件及注意事项的社区会员,均可申请各公共论坛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谢氏论坛各公共论坛。
                            
      第二章 任职条件
                
      第四条 会员名称符合《谢氏论坛规定》中的ID管理规定。
      第五条 注册时间满1个月并登陆次数满10次。
      第六条 自愿、义务地为社区其他用户服务。
      第七条 具有充足的上网时间来确保版务处理工作。
      第八条 具有良好的素质及品德修养,工作态度认真。
      第九条 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第十条 具有一定的论坛经验,熟悉拟申请管理论坛并能文明、积极参与该论坛活动至少一个月以上(根据发帖及回帖时间判定;新开论坛3个月内不受此条款限制)。
      第十一条 在拟申请管理论坛内发表但不包括空洞、无实质性灌水及已被隐藏的原创帖累计5篇以上(新开论坛3个月内不受此条款限制;专业咨询、求助性强的论坛,可以解答回复的活跃程度来判定并替代该条限制)。
      第十二条 自愿接受论坛及其他会员的监督,遵守论坛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社区统一管理,自觉维护论坛形象。
      第十三条 社区行为表现良好(半年内不存在因违规而被社区全面封杀、注销、撤职或拟申请的论坛封杀累计10天以上等不良记录)。
                        
      第三章 申请流程
                
      第十四条 申请斑竹须认真填写申请格式(见附件)并以“申请(论坛名称)斑竹”为标题在建议申请论坛提交,但申请前须先阅读社区相关规则且还注意以下事项:
      (一) 社区公共论坛归为A、B二类,并根据归类进行设定斑竹名额编制,凡属A类论坛的斑竹名额最多不超过8名,B类论坛的斑竹名额最多不超过6名。
      (二) 城市论坛斑竹原则上由居住或籍贯为该城市的社区用户担任。
      (三) 每一社区会员(含使用其他账号)最多仅允许同时担任两个论坛(含子论坛)的斑竹,但不能同时担任两个论坛的首席斑竹。
      (四) 因违反社区相关规则而被撤职(含任期内考核不合格被撤职)的会员(含使用其他账号),自即被撤职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具备担任社区斑竹资格。
      (五) 因个人原因辞职(含任期满自动离职)的会员(含使用其他账号),自社区批准辞职之日起3个月内不具备其原所管理论坛的斑竹任职资格。
      (六) 因除申请格式无效以外任何原因未通过斑竹申请的社区会员,在1个月内不接受其对相同论坛的申请。
      (七) 若拟申请管理论坛的斑竹名额已满,其他会员所提交的斑竹申请均视为无效申请。
      (八)社区不接受会员个人直接发帖申请特邀斑竹,具体另见《特邀斑竹管理规定》。
                            
      第四章 审批流程
                
      第十五条 实习审批:
         (一) 斑竹申请采取会员个人在建议申请论坛按格式提交的申报制度,初聘为实习,试用期一个月。
      (二) 会员提交斑竹申请后,由论坛站务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为“论坛”)进行资格审核、内部评议、公示等评审工作。并根据评审结果在申请贴标题后标签“未通过”或“已通过”。
      第十六条 任前公示:
      (一)“任前公示”目的在于通过社区其他会员对拟聘斑竹人选的任职条件、注意事项和审批流程进行再评审。若公示期间对该会员的任职条件、注意事项和审批流程存在异议的,社区任何会员均有权在公示帖里回复或以论坛信息形式向分管管理员提出。
      (二) 凡经公示通过的斑竹人选,由论坛授予管理权限的同时,须将申请帖标题上的原标签改为“已通过”。
      (三) 凡在公示期内,发现拟聘的斑竹人选存在不符合条件的,由论坛指派专员在该会员的申请帖内回复意见的同时,须将申请帖标题上的原标签改为“未通过”。
      (四) 凡在公示期内,未有其他社区会员对拟聘斑竹人选的公示事项提出异议的,一经社区发布任命公告后,社区不再受理其他会员对该会员的一切任前质疑。
      (五) 新开论坛,在三个月内审批斑竹,经论坛斑竹审核专员审核通过并社区按内部流程评议通过的,无须进行任前公示,由论坛直接聘任为实习斑竹。
      第十七条 原任正式斑竹辞职时间超过3个月后,可申请恢复斑竹职务。论坛根据论坛建设发展需要批准申请后可直接恢复原有斑竹职务,不再重新实习。
      第十八条 已经批准新上任的会员,经社区复查发现不符合任职条件、注意事项条款及审批流程的,社区将撤消对该会员的任命,并根据环节错误追究社区斑竹审核专员等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论坛每季度对各论坛的归类实施调整,并依此重新编制斑竹名额,同时根据归类后的斑竹名额编制并综合在任斑竹的考核状况调整原有斑竹队伍。论坛归类实施办法详见《论坛公共论坛归类管理办法》,各论坛具体归类以社区的定期公告为准。
      第二十条 本规定的版权归谢氏论坛所有,同时负有解释权和进一步完善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施行,原有《斑竹申请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中华谢氏网论坛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斑竹申请格式
                          
        
      会员名称:
      申请论坛的名称:
      目前居住城市:
      专长或管理该论坛的优势:
      你常参与,最感兴趣的社区论坛是:
      平均上网时间(小时/天):
      申请该论坛斑竹的理由:
      曾担任的本社区或其他社区相关职务:
      半年内是否存在被拟申请论坛封杀或社区全面封杀、注销、撤职等违规记录:
      你认为该论坛目前现状是否需改进及你的管理思路:
      是否自愿申请,并义务地为社区和其他会员服务:
      是否阅读天涯社区斑竹管理规定,并同意遵守该规定:
      是否能自觉遵守社区规则,并服从社区统一管理:
              

Tags:招聘 聘斑 斑竹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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